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学校经公示后确定通过资格初审、进入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的学生名单。
3月12日前,学校公布获得“学考+校测”的普高考生资格名单,13-15日未获我校“学考+校测”资格的考生可报其他高校或其他招生类型。3月18日前,学校公示入围文化基础考试的中职考生名单。3月29日前,学校公示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4月1日前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
入围“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资格考生名单的确定:
1.报考普高法律事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数字图文信息技术、风景园林技术、眼视光技术、护理专业的考生:按学考成绩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校测”考生名单。
2.报考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按学考成绩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校测”(术科联考成绩)名单。
3.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按学考成绩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校测”(术科联考成绩)名单。
4.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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