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自主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制度,严格遵守自主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一个让学生、家长、社会信任的选拔机制,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子女、直系亲属申请自主招生报名的,必须申请回避。
3.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参与、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学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如有虚假、伪造、涂改、隐瞒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苏州市吴中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自主纪检监察机制及违纪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