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五、本评审实施细则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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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城市规划 | 运城市易得电脑学校 | 2.5年 | -- |
城市规划 |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 5 年--4 年 | -- |
城市规划 | 郑州华信学院 | -- | -- |
城市规划 | 河南机电学校 | -- | -- |
城市规划 |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 5 年 | -- |
2018年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评委会初评(9月20日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