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和执行教育部的“十公开”要求和“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监督和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