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含身体条件),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学历文凭
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颁发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十三条助学政策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保证家境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奖、贷、助、减”等并用的助学措施。学生全面享受国家和省政府的各项奖、助学金政策;对品学兼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励;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大学生贷款政策或红十字会救助。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2号邮编:215131
联系人:张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
电子邮箱:szyszjb@***
招生咨询电话:0512--69395356
招生投诉电话:0512-69395636郁处长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仅适用于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度招生工作。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对象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