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正式录取后,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长不超过8年。根据《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苏大学位〔2016〕21号)文件精神,录取的2018级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须于2018年9月起在校完成课程学习和本学科专业培训。学员在校学习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个月,其中进入导师所在学科专业培训不少于连续6个月。
各单位须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在校学习及培训时间少于12个月的学生应取消学籍。
2.申请者达到《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培养方案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018年苏州大学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职,单证)招生专业和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