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各基层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安排复试工作,并根据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综合考生材料、专业水平、复试成绩及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基层招生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复试工作。
3.各基层招生单位6月4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的《苏州大学2018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核。
4.6月中旬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8年苏州大学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职,单证)招生专业和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