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程序:动员与公告→学生申请→学院(部)初选与综合考核和公示→部门审核→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复审、决定和公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上网填写基本信息并缴费→学生自行跟踪、点击确认复试通知并参与招生单位复试→学生自行查询复试结果并点击确认录取通知等环节。
(二)时间节点
1.各院(部)须在接本通知之日起,根据有关文件、本通知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及时公布推荐名额、条件和办法。
2.各学院(部)需根据附件1、附件2、附件3等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学院(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细化本学院(部)领导小组构成、推免工作组织过程、推免条件、综合考核遴选办法等内容,其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稿均须于9月12日报送到教务部学籍科,电子稿发送至pumanli@***.cn.
3.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6日-12日的工作日,在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本人成绩单,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自愿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其中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还需提供3名以上(含3名)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及能证明其学术特长的相关材料。
4.学院(部)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学院(部)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并组织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根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成绩,按院部或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将结果填入《学院(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格式见附件5,各学院(部)可在名单中按遴选要求增报1-2名替补名单),于9月18日前报送教务部,并同时在学院(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10天。
推免生遴选的“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综合考核成绩总分=(GPA×100)+综合面试成绩,其中,综合面试成绩需≥120分(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要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要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本科学习基础,以及是否具有进入硕士学习的素养、潜能等综合能力;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特长生,其成果及科研能力等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内。
各学院(部)应成立5-7人面试小组,重点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综合英语,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院(部)还应将综合面试考核评分办法明确写入《学院部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内报学校审核、备案,综合面试考核应形成详细记录(格式见附件6)留存。
5.学校审定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于9月22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报推免生资格名单。在此阶段,若因学院(部)原因未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上传学生名单,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自9月23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请按“附件7”的时间安排,自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以下操作: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点击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按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查看复试成绩和待录取通知、点击并接收待录取通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5227655)或所报外校研究生处(部、院)。
2018年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研究生维护推荐与招生的公平竞争和科学选拔,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