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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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法律 | 商州区职业教育 | 三年 |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言方向) | 新疆教育学院 | 三年 | -- |
蒙古语言文学 | 内蒙古扎兰屯市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汉语语言文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蒙古语言文学 | 内蒙古扎兰屯市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语言和艺术类 |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1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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