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认真做好此项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cn。
2、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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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法律 | 商州区职业教育 | 三年 |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言方向) | 新疆教育学院 | 三年 | -- |
蒙古语言文学 | 内蒙古扎兰屯市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汉语语言文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蒙古语言文学 | 内蒙古扎兰屯市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语言和艺术类 |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1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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