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10日前,学生根据选拔条件自愿申请,填写《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候选人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至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2.9月15日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制订选拔细则,并根据选拔条件、招生限额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含姓名、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导师等信息),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6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2018年苏州大学启动“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制订选拔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