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须至少有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学习;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6.符合招生单位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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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玉环县坎门文技校 | 2―4年 | -- |
经济学 | 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两年半 | -- |
经济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经济学 | 宁波海曙飞越教育培训学校 | 2.5-5 年 | -- |
经济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经济学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2018年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轮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