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位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组织行为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专案研究、组织设计与发展。
3.城市管理: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城市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从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发展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工作尤其是不动产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学位课程:城市科学概论、建筑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城市管理概论、城市生态学、不动产管理概论、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原理、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管理法规。
答案来源于:2018年苏州城市学院招生专业及项目介绍
2018年苏州城市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