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阶段:课程考核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按照《沈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执行。学习方式及授课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二)第二阶段: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授予
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1. 学位论文导师
双向选择确定研究生导师,导师指导申请人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临床实践。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具备运用临床医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践问题的能力。
3. 学位论文答辩
按照学校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本临床科研能力。
4. 学位授予:对通过课程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上述申请工作必须在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否则本次申请失效。
2018年沈阳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认证:请务必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本人学位信息,并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