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乐理、听音笔试不计入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 音乐表演(除指挥招考方向外)复试成绩为专业终成绩;
(3) 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终成绩;
(4) 音乐学(四年制)辽宁省外考生:演唱与演奏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终成绩;
(5)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复试成绩为专业终成绩;
(6) 舞蹈学辽宁省外考生:所有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终成绩。
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音乐与舞蹈学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