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 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执行。
2.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18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其他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2.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点设在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四)报名方式
参加2018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五)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2 月1 日—2 月5 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18 年2 月6 日;逾期不予办理。
2.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再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
4.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 网上报名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律不得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6. 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六)兼报
我院各校区间(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和大连校区)不允许兼报;在同一校区内,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招考方向,初试均合格后只能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七)考试时间
2018 年2 月27 日—3 月8 日(具体考试日程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另行公布)。
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66
(八)报名费用
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
(九)校考与统考(联考)
1. 报考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考生只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考(联考)并成绩合格(本科低合格要求),我院不再单独组织校考,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
2. 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只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无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3. 除上述专业外,报考我院的其他省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4. 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份未做明确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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