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在保持稳定连续的前提下,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变化有:
1.郧阳区考生将纳入十堰城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郧阳区考生将享有郧阳中学、市一中、东风高中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分配生政策,这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在郧阳区录取分数线与十堰主城区一致;
2.2018年郧阳中学、市一中、东风高中在去年基础上,将适当的增加招生计划(其中郧阳中学、市一中各增加60人,东风高中增加30人);
3.郧阳区一中、郧阳区二中将单列一定比例计划(以教育局相关文件为准)面向主城区招生,剩余计划面向郧阳区招生。
4.城区三所省级示范学校将分学校确定一个体育特色项目招收体育特长生,每所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不超过10人(详见相关文件);
5.由于新一轮招生制度改革原因,高中“借读”学生将无法正常参加高考,因此,从2018年起,全市高中学校一律禁止“借读”,杜绝“人籍分离”现象。
2018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有哪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