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