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复试有关工作,提交需要审批的事项材料或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拟定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3.按照辽宁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研究生生源、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拟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根据拟录取结果及生源实际,及时动态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各学院制定复试分数线、接收调剂考生政策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政策审核;
5.指导并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6.向各学院反馈“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考生调剂报名志愿信息,按各学院的调剂要求审核各学科领域接收调剂考生名单,开展生源调剂工作;
7.组织命制和管理复试外语水平测试笔试试题,组织复试外语水平测试笔试考试、考务及评卷等工作,并将成绩反馈至相关单位;
8.根据生源情况,拟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提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接收调剂考生的要求。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相关证明材料。
9.审核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享受初试加分项目的考生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10.根据各单位录取原则及已公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审核各单位拟录取建议名单;
11.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12.受理考生关于复试的复议申请并组织调查。
2018年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综合素质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