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教育部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破格条件
自命题科目成绩或初试总分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再破格复试。如有初试公共科目(限数学或英语一门)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参加破格复试,择优录取。
自命题科目成绩或初试总分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再破格复试。如有初试公共科目(限数学或英语一门)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参加破格复试,择优录取。
(2)破格流程
由考生本人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学校研究生院协商后组织审核并将破格依据及意见上报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后,以校发文形式向省招办上报破格复试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由考生本人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学校研究生院协商后组织审核并将破格依据及意见上报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后,以校发文形式向省招办上报破格复试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六、复试成绩
1.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凡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或总成绩低于200分或考试科目有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七、拟录取
1.以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有计划未完成,再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
(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八、拟录取的考生调档
调档函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
调档函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并执行、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配合开展复试录取期间违纪违规事件的严肃处理。
2.实行复试全程监控,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1年。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接受研究生院会同纪检等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一志愿复试名单及调剂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配合研究生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不多于3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
6.对有关人员存在的问题依照上级文件及时处理。
十、其他
2018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第一志愿报考且符合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