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向就业考生需持学校《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调取本人档案至学校;
定向就业考生不调档案,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并同单位签订该协议,完成后送至研招办(校部313A房间)。
2018年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复试拟录取工作原则考生录取类别确定后,入学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