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以上专业录取时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当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当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时,按我校公布的具体录取原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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