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批次:我院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2.志愿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合格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报考专业必须与入围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3.录取规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 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执行。
2018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