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
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可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