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以及西安美术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均须填写“2018年陕西省普通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见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8年4月底前报送我办(传真号码029—85221776)。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录取必须有综合分计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中,与教育部及我省规定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报送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