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结束录取。
(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班。设置2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第一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二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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