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报名材料和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表现等方面,按照“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招收的考生,采取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学习时间。
3.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