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三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地处省会城市西安,由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团校发展壮大而来,既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又承担陕西省共青团干部及青少年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任务。学院有含光、灞桥两个校区,设有10个二级教学单位,教职工450名,在校生7300余名。
学院以一流专业建设为龙头、特色专业建设为主线,构建了新闻传媒、艺术设计、财会金融、管理、营销、信息技术、师范教育、空乘高铁等专业群,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高职招生专业34个,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7个。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学前教育等专业为省级综合改革专业。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实训实习,有广告装潢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空乘客舱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
学院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集团、东方航空公司、人民大会堂、陕旅集团、苏宁易购、省政府幼儿园等155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校企协同育人、合作就业,有效推动毕业生常态化批量高端就业。
学院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特困补助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等全方位、多渠道的学生资助体系,各类资助惠及60%以上学生,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院先后荣获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西安市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六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408292(传真)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政编码:710068
灞桥校区:西安市东郊水安路108号邮政编码:710038
学院网址:www.***
招生网址:zsw.***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教学系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
第八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
第九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学院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省(区)招生,招生科类包括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
2018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