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考证(本人签名);
②近期本人小2寸证件照2张;
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
④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系统学籍信息查询证书,社会生源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系统学历信息查询证书;
⑤省招办在录检时须查验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故同等学力考生须将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交研究生处。考生如学历证书编号、身份证编号等填写错误的,也需将相应证件原件交研究生处,以便录检时更正;
⑥单位政审材料(政审表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2.以下材料在面试时作为参考:
①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原件等;
②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③同等学力考生学习过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证明;
④毕业论文的有关材料;
⑤经审验,如考生学历证明有疑问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过的学历认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