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性质为全日制的考生,复试结束在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后,请在4月8日前将档案寄送到我校研招办,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隐瞒、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个人基本情况,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的档案转寄:所在单位必须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或EMS(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在4月8日前按时寄送我校。档案接收单位: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处,xx学生档案,0916-2641564 2641978 蒋老师 赵老师 任老师。
2018年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批次复试关于录取考生的档案调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