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博士生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每位博士生导师在所属交叉自设学科每届招生人数不超过一名(含硕博连读)。
2、普通招考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完成非定向考生录取后,再根据剩余招生计划进行定向考生录取。
3、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之后不得更换报考导师。
2018年陕西科技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博士招生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