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2018年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利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