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如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低保证等,孤儿应出具县当地民政局办理的孤儿证明,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所在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具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4、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2018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新生入学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请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