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2
户籍或学籍不满足情况1要求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
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
特别注意
此类人员,报名前须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
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的:
如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第2类:随迁子女考生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377号)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条件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2018年陕西高考报名截-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