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录取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检查招生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三)对口升学分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三批进行录取。
对口升学本科院校录取时,各专业类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然后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
(四)今年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专业类别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在各专业类别录取低控制线上,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计算机依次检索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志愿有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志愿院校。
各专业类别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
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
外语类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英语、语文、数学。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录取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再按文化课总成绩和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列顺序为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
其它专业类别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英语。
(五)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录取规定,切实维护招生正常秩序,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它院校,否则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
(六)招生院校录取时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能拒录达到录取低控制线,虽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其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
2018年山西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录取原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