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和初试总分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其中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百分制)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调剂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成绩(百分制)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顺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化学(应用化学) | 佛山教育学院 | -- | -- |
应用化学 | 洛阳理工学院 | -- | -- |
应用化学 |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 四年 | -- |
应用化学 | 沈阳市化工学校 | 四年 | -- |
应用化学 | 郑州华信学院 | -- | -- |
应用化学 |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
2018年汕头大学应用化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复试成绩的使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