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专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782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路666号
第十条办学特色: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办学历史传统,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方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战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成为一所省内外知名的医学院校。
2018年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含对口升学)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