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生源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2、按照生源省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及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男女生比例:不限制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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