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应帮助学生制定培养计划,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根据本专业新发布的《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2.1,2.2)确定选修课程,于2018年9月22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报选修课程并提交导师审核。(系统网址:http://210.34.213.120/jsp/login.jsp)
2.研究导师应于2018年9月25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确认并通过学生的培养计划,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3)。
3.选修课程确定后,研究生导师应尽快为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指定实习企业和企业导师,学生应于本学期内(2018年10月31日前)填写完成纸制版《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附件4),“培养计划表”中应有完整的“企业实践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经校内和企业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4.各学院应组织人员认真审核每位学生的“培养计划表”,给出相应意见,并签字盖章,于本学期结束前将2018级《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5.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导师更换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学生应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更改培养计划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变更。
2018年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及培养计划制定培养计划的制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