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导师研究方向和现有科研情况,采取双方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2.每位导师本年度新招收的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但不含国际留学研究生)。
3.研究生入学确定导师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导师。如因导师工作调动或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变更导师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双方导师同意,由所在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因其它原因需要变更导师的,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答案来源于:2018年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及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师生双向选择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