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全程 3.9万元人民币(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学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万元人民币。以上学费收费标准若有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奖学金: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此外,福建省政府设立“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面向在学港澳台全日制优秀学历生。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还可参加校内各类优秀生奖学金评选。
3.住宿费
①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元/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公共卫生间的住宿费1200元/人·年,独立卫生间的住宿费1600元/人·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四年。
②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航空航天学院博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思明校区。
2018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研究生学习费用和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