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018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