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按照自愿原则、根据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事项(福建省生源一律不迁户口),凡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自带户籍迁移证明,户口迁入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移办理的后期限为录取当年的12月15日。
2018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入学报到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