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厦门大学学士学位。
2018年厦门大学华侨港澳台学生管理及毕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