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四校联考”成绩、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等,从符合我校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幷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幷于2018年7月份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我校的低录取标准为:参加澳门“四校联考”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中文650分以上,英文650分以上,数学65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