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四校聯考”成績、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等,從符合我校低錄取標準的學生中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並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8年7月份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我校的低錄取標準為:參加澳門“四校聯考”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中文650分,英文650分,數學650分。
2018年廈門大學採用澳門“4校聯考”成績招收澳門學生簡章招生計劃和專業目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