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地址(或直接来院提交):福建省思明区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嘉庚二号楼503室 周老师 邮编361005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XX专业博士招生 申请-考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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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要求:第1-10项内容装订1份,另第1-8项内容装订一式5份),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2018年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其它未尽事宜以《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