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请参见本简章第六条“报考与录取类别”)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申请考核考生请根据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提出的外语水平要求提供相应证书);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2018年厦门大学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试)行“申请考核制”院系的报名向招生办寄(送)报考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