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自主测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包括以下方面:考生的创新潜质、逻辑思维能力、气质仪表与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英语应用能力等方面。
2、围绕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我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我校将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考生基本信息中关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主要内容,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察,并作为自主测试评分中的参考。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需于3月5日(周一)上午9:00——11:00携带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1份)来我校招生就业办(主教学楼C座108室)进行审核验证。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自主自主测试内容和相关评分分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