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数考试科目法学(刑事司法方向)6法律基础,英语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6法律基础,英语行政管理8法律基础,英语合计20 六、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2、本市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入学全日制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且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须全部及格,无重修或补考记录;3、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只招英语。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十、录取规则(一)符合2018年“插班生”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插班生”入学考试,参考实际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已达到学校的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不再征求考生志愿。(二)被预录取的学生我校将于7月中旬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按照要求,被预录取的学生须于9月初携带本人身份证、预录取通知书、当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招办盖章)和大学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送交我校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的考生,凭本人预录取通知书换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须全部及格,如有重修或补考记录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十三、联系电话021-39225065,021-39225177,021-39225175,传真: 021-39225179;联系部门: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21-39225153;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十五、网址招生信息网(http://zs.***.cn/); 招生微博(http://***/shuplzsb/)。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融孚奖学金、公证奖学金、生乐奖学金、Fairness里格奖学金、Treevens森凡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十七、其他须知(一)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cn,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试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21日(周一)12:00-15:00地点:上海政法学院庸夫楼101室(外青松公路7989号)请考生事先准备好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一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一年级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4)考生2017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学籍所在学校招生办公室印章;(5)报考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共计6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3、打印准考证考生完成现场确认,于5月24日-25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二)笔试内容及参考书目1、法律基础:满分100分;参考书目: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学概论》第11版,2013年修订,法律出版社;2、英语:满分100分;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教材都可以作为参考书。(三)笔试时间、地点法律基础:2018年5月27日(周日)9:00-11:00英 语:2018年5月27日(周日)13:00-15:00地点: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四)学籍管理录取结束后,将拟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插班生”进校学习后,不能再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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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专业 | 新密市职教中心 | 三年 | -- |
政法专业 | 新密市职教中心 | 三年 | -- |
市场营销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年 | -- |
计算机网络应用 |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 3+2 年 (后2年 为 学习)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 | 3 | -- |
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插班生全称二、就读校址校本部类似问题答案